独白
我是王琳凯。
我想我很难忘记我的前女友。
我记得她右手上的痣,记得她的卷发。
我记得她欢欣雀跃的声音,记得她跟我错一个头的身高。
我记得她说,别人叫你什么的都有,我要特殊一点,要叫你琳哥啦。我记得这时候她嘴角往上扬,然后我笑着说好。
我记得她趴在桌子上一笔一划的写我的名字,还很骄傲的举起来给我看,说她很认真的练习了好多回。
我记得她努力的分辨我每一个好朋友的喜恶,这样能在招待他们的时候面面俱到。
我记得她喜欢黑白灰,喜欢红绿蓝。
我记得她喜欢偷偷戴我的项链,被我发现后吐着舌头跑开,又被我抓来挠痒痒。
我记得她从来不在我写歌的时候打扰我,只会小声说,该喝热水啦,该去吃饭啦。
我记得她说我笑起来好看。
我记得她永远学不会画画。
我记得我们搬家的时候她划伤了手指,但一滴眼泪没掉。
我记得她在身上纹一道火焰,又纹一个鬼脸。我记得她说一个是她,一个是我。
我记得她的唇,猩红的,酒香的,甜美的。
我记得她喜欢叮叮当当的银色手链。
我记得她喜欢把购物车塞的满满当当。
我记得她的生理期是在月末,第一二天会痛经,但是坚持不吃止痛药。我记得她会攥着我的手疼的发抖,还说没事你先忙。
我记得她的妈妈说你们在一起很好。我记得这时她幸福的微笑。
我记得她在我瓶颈期的时候紧紧抱着我说没事她在的。我记得她在我痛苦的时候感同身受,流着泪说我明白不是你的错,辛苦了。
我记得她很坚强,不管别人怎么说她也不会低头。
我记得她想要一间大大的书房,要装满她最喜欢的书,还有我获得的那些奖项。
我记得她喜欢下午的阳光,喜欢刚睡醒的我,喜欢哥特和复古风,喜欢收集奇奇怪怪的易拉罐。
我记得她酒量很好,但微醺的她很漂亮。
我记得她头发沾满沐浴的湿气,在我怀里朦朦胧胧的说爱我。
我记得,我也说爱她。
而现在
她是我的前女友。
也是教堂里微笑着站在我对面的人。
我听到她说我愿意,头纱下的面孔天使般动人。
我拉过她的手,告诉她。
“我也愿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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